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借用自習室

自習室使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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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用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

 

2. 自習室席位一覽表:(點擊表格中藍字開啟360度環景)

樓層空間名稱區域編號座位數附屬設備
地下樓 自習室 A區 A001~A064 64
(A001~A12, A25~A036, A049~A056 為現場保留座位)
每一閱覽席位附有:檯燈、插座、USB插孔
地下樓 自習室 B區 B065~B112 48 每一閱覽席位附有:檯燈、插座、USB插孔
地下樓 自習室 C區 C113~C160 48(安靜閱讀區,禁用筆電) 每一閱覽席位附有:檯燈、插座、USB插孔

 

3. 本館自習室席位透過空間預約系統提供預約服務

預約人數單次最小預約時數單次最大預約時間多久前可開始預約報到時限暫時離座保留時間用餐暫離規定時間總預約上限
1人 30分鐘 8小時 14天前 借期開始15分鐘內感應卡報到 30分鐘

1100~1400
1700~1900
用餐暫離時間為90分鐘

40小時

 

4. 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修改或登錄個人信箱之Email,請至本館首頁讀者登入個人化設定網頁,以利訊息順利送達。

5. 注意事項

(1)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自習室席位,若欲更換座位者亦須透過系統進行更換。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包括討論室、數位影音工作室、興閱坊、多媒體聆賞席、自習室席位),總預約時數40小時。

(2)借用者持借書證於門禁讀卡機感應進入,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若逾借用時間15分鐘未報到啟用,系統將自動釋出該席位。

(3)請注意不同筆預約需於每筆預約時段開始的前15分鐘內刷進自習室才完成報到。例如:第一筆預約9:00~9:29,後來想要繼續使用所以再預約,第二筆預約9:30~10:59,此情況為2筆預約,需分別於9:00-9:15以及9:30-9:45刷進自習室。

(4)本區A區部份座位設為當日現場保留座,僅開放當日現場借用。

(5)借用者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自習室席位,應於預定使用時間30分鐘前取消預約。

(6)借用者每次借用時間以30分鐘為單位,單次最長為8小時。

(7)讀者透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各空間或席位,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

 

6. 常見狀況Q&A

Q1:我明明整天都待在自習室,怎麼會收到預約未到違規記點通知信?

A:請先確認您是否有不同筆預約的情況,例如原先預約8:00-16:00(單次預約最長時間為8小時),因為想要使用更長的時間,所以又再預約16:00-21:59,此情況為2筆預約,需分別於8:00-8:15以及16:00-16:15刷進自習室才完成報到。

Q2:我有刷進自行室,怎麼檯燈和插座都沒有電?

A:有時是沒有感應成功,請先嘗試刷出後再刷進一次,或取消預約另行更換座位,或請興閱坊櫃台人員協助。

Q3:我只是暫時離開,怎麼我的座位上有人或我的東西不見了?

A:暫時離座保留時間30分鐘(用餐暫離時間90分鐘),逾時系統將自動釋出位置,本館得將個人物品清至櫃檯且不負保管責任,請務必留意時間勿佔用他人座位。

 

7. 其他注意事項

(1)借用者應於借用時數結束後離開,逾時未遵守或暫離逾時未回者,本館得逕行將該座位私人物件清出,且不負保管責任。

(2)借用人在自學空間內嚴禁吸煙、飲食、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其自學空間系統借用權限三個月。

(3)讀者進入自習室後,請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工識別證備查。為維護本校師生權益,本館人員得隨時抽查證件,未備前述證件者,可請其立即離開,並依規定辦理。

(4)借用者不可隨意挪移閱覽桌及檯燈,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5)借用者使用自習室席位請保持安靜,並應守本館閱覽規則,違者依「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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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讀者討論室申請

本頁說明下載

圖書館於二樓、四樓及五樓三個樓層共設立5間討論室,供本校教職員生使用。


申請資格:

本校教職員工生,且使用人數在3人以上,均可申請借用討論室。


申請方式:

借用人憑識別證或學生證至圖書館一樓門禁櫃台辦理當日借用手續,借用期間一次以一間為限,每次最多以三小時為原則,依申請時間之先後次序排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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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臺综大聯盟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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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综大聯盟館圖書館閱覽與互借服務,說明如下:

1.臺综大聯盟四校為中興大學、成功大學、中正大學、中山大學

2.本校教職員生先填寫好確認單後至本館借還書櫃檯申辦,憑確認單及識別證(職員證或學生證)親自至聯盟學校的圖書館辦理入館閱覽或借書相關服務。

3.圖書借閱可借冊數為5冊,借期為21天,不可預約及續借。

 

參考網站: 台灣綜合大學系統

  中部聯盟申請人資格

1.本校在職之專任教職員
2.本校在學之學生 

 

辦證流程

申請網址:https://ulcct.cyut.edu.tw/

本校教職員生申請步驟如下:

1.線上申請帳號,本館將審核您的資料並 Email 通知身分審核結果

2.收到第一階段身分審核信件過後,請再回到線上系統申請欲跨校借書之學校。每人最多可申請四館

3.館員審查跨校資格,通過後將再寄發第二階段選校 Email 通知。

4.收到對方學校審核通過之Email後,依信件內容攜帶相關證件(身分證件及本校學生/教職員證)至對方館辦理,申請人應於15天內至所申請的他校圖書館辦理資料登錄後,即可使用。

 

 注意事項 

1.聯盟館借書證新學年需重新申請。(當年度9月1日至隔年8月31日)

2.向聯盟館借書以該校已編目之典藏且可供外借之圖書資料為限。

3.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

4.借閱圖書如逾期,須繳納滯還金;每冊逾期一日以新台幣伍元計。其他相關規定,依各聯盟館之借還書相關規則辦理。

5.應屆畢業生證件有效日固定為每年4月30日,如果為延畢生請與原就讀圖書館聯絡。

6.借書權利有效期限一年,從當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9月1日起至原就讀學校圖書館重新申請。無法直接延長

7.避免名額被佔用,並使聯盟館借書證發揮最大效用,敬請申請者配合各項規定。

 

 聯盟館清單: 

甲組:中興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靜宜大學

乙組:大葉大學、彰化師範大學、臺中教育大學、暨南大學、朝陽科技大學、亞洲大學

丙組:中山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勤益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建國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嶺東科技大學、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聯合大學、明道大學、南開科技大學、修平科技大學、育達科技大學、 僑光科技大學

以上含本校共25館


 借閱辦法

 
一、甲組圖書館
      1.提供組會員: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150名為限;借閱冊數五冊,借期 30 天。
      2.提供乙組會員: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100名為限;借閱冊數五冊,借期 30 天。
      3.提供丙組會員: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50名為限;借閱冊數三冊,借期 14 天。
 
二、乙組圖書館
      1.提供、乙組會員: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100 名為限;借閱冊數五冊,借期 30 天。
      2.提供丙組會員: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50名為限;借閱冊數三冊,借期 14 天。
 
三、丙組圖書館
        提供、乙、丙組會員,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50 名為限;借閱冊數三冊,借期 14 天。 


 

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館際互換借書證

館際互換借書證單位24館
  
1.台灣大學圖書館
 
2.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
 
3.屏東科技大學圖書館
 
4.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圖書館
 
5.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圖書館
 
6.台北藝術大學圖書館
 
7.清華大學圖書館
 
8.交通大學圖書館
 
9.中州科技大學圖書館
 
10.海洋大學圖書館
 
11.東華大學圖書館
 
12.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
 
13.空中大學圖書館
 
14.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
 
15.空軍官校資訊中心
 
16.政治大學圖書館
 
17.玄奘大學圖書館
 
18.中原大學圖書館
 
19.中央大學圖書館
 
20.國防大學資圖中心
 
21.大里仁愛醫院教學研究部圖書室
 
22.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圖書館
 
23.中研院近史所圖書館
 
24.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聯合圖書館
 

使用須知:

本校教職員生,請親自持本校借書證至一樓借還書櫃檯辦理借證;惟有逾期圖書未還或滯還金者,須還清後始能借證。

每位讀者可同時借用各合作館各一張借書證,原借書證、書未還清前,不得再借用同一合作館之借書證。

三、借用方式:館際互借借書證可至該互借館閱覽與借閱圖書,最多可借出圖書五冊,借期依照合作館需求3週至4週不等,不得續借及預約。

四、借書證遺失處理:互借借書證,請妥善保管。若本證遺失時,借用讀者請先向互借館掛失,再向本館掛失,並依互借館規定繳交補證費用。如因未掛失而遭致他人冒用者,由借用讀者負責賠償。借書證掛失記錄將於本館讀者檔中留置 3 個月始可申請消除。

不外借資料

   1、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系所圖書

   2、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

   3、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六、如遇合作館急需,所借圖書,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七、其他注意事項: 讀者利用互借借書證時,請遵守該互借館之各項閱覽借閱規則

 

 

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圖書互借

  一中興大學圖書館與他館圖書互借服務 (23所單位)

本校教職員生如需至下列各大學院校、單位圖書館使用,請您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親至本館一樓借還書櫃台辦理。

 

1.台灣大學圖書館

2.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

3.屏東科技大學圖書館

4.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圖書館

5.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圖書館

6.台北藝術大學圖書館

7.清華大學圖書館

8.交通大學圖書館

9.海洋大學圖書館

10.東華大學圖書館

11.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

12.空中大學圖書館

13.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

14.空軍官校圖書館

15.政治大學圖書館

16.玄奘大學圖書館

17.中原大學圖書館

18.中央大學圖書館

19.國防大學資圖中心

20.大里仁愛醫院教學研究部圖書室

21.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圖書館

22.中研院近史所圖書館

23.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聯合圖書館

 

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24間外校) icon01

 

本校在職之專任教職員及在學學生,進行線上申請→通過申請者審查後可在線上申請欲前往借閱之學校(每人至多可申請4所學校)→本館核可後以E-mail通知申請者→15日內持本校學生(教職員)證及身分證件至聯盟館辦理登錄。

 

 
開放名額
東海大學、逢甲大學、靜宜大學 每校150名
大葉大學、彰化師範大學、台中教育大學、暨南大學、朝陽科技大學、亞洲大學 每校100名
中山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勤益技術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建國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嶺東科技大學 、台中科技大學、聯合大學、明道大學、南開科技大學、修平技術學院、育達商業科技大學、 僑光科技大學,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圖書館 每校50名
  

 

三、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圖書互借

1.臺綜大聯盟四校為中興大學、成功大學、中正大學、中山大學。

2.本校讀者持讀者確認單至借還書櫃檯確認為有效讀者後,憑確認單及識別證(學生證)即可親自至  夥伴學校辦理入館閱覽及借書。圖書借閱可借冊數為5冊,借期為21天,不可預約、不可續借。

 

、合作教學醫院圖書互借(3單位)

1.臺中榮民總醫院臺中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雙邊互借證件,請本校在職教職員生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親至本館1樓借還書櫃台借用辦理。

2.彰化秀傳醫院可憑個人身分證至其圖書館申請辦證及借書服務。

3.後醫系學生可逕憑學生證至臺中榮民總醫院與彰化基督教醫院圖書室使用,不需至本館1樓借還書櫃台換證。

 

五、查詢國內其他學校的圖書館藏資源參考網站

  1. NBINet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聯合目錄
  2. 國立台灣大學國內圖書館整合查詢 MetaCat 
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圖書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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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圖書請先向圖書館借還書櫃台辦理報失,

處理方式有兩種:

 

1.購買與原資料內容完全相同者抵賠。
詳細規定請參考本館圖書資料借閱辦法第六條館藏資料賠償規定。

 

2.辦理賠書款:

無法購得原資料時,依本館圖書資料借閱辦法第六條館藏資料賠償規定辦理賠款。本館提供遺失圖書補購天數為 30 天,圖書報失 30 天內,不計入逾期罰款。如超過補購天數還書,每冊(件)每逾一日須課以新臺幣 5 元之滯還,逾期滿 30 天者,其滯還金不再累計,改為每冊每逾一日停止借閱權一日。以原書歸還者不能以遺失處理,還書時若有逾期,須依本館圖書資料借閱辦法第九條規定繳交罰款,而該項規定無 30 天寬限期。

 

 

 

圖書如遺失

1. 如以現金賠償則依照登錄簿上所註記之價格,民國六十年(含)以前出版者按所註記 之價格五倍計算,民國六十一年(含)以後出版者按所註記之價格三倍計算。前述賠償金額外文資料精裝本不得低於新台幣一○○○元、平裝本新台幣六○○元。中文資料精裝本不得低於新台幣三五○元、平裝本新台幣二五○元。

2. 無法查得購入價格或贈送資料,外文資料每冊(件)以新台幣二○○○元,中文資料以新台幣五○○元賠償。

3. 圖書之附件若為非書資料應以原資料抵賠,但確實無法自行零購且該附件無法單獨計價時,則以整套價格比照上述各款規定辦理。

4. 民國三十九年(含)以後大陸地區出版品依登錄簿價格十倍賠償。

 

 

 

期刊如遺失

期刊:以單本定價三倍賠償;如無法查得價格,西文期刊每冊以新台幣六○○○元,中文期刊每冊以新台幣五○○元賠償。

 

 

視聽資料如遺失

視聽資料:以該件(套)視聽資料註記之價格三倍賠償;如無法查得價格,外文資料每件以新台幣六○○○元,中文資料每件以新台幣二○○○元賠償。

 

 

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逾期處理

 

  1. 借閱館藏資料未如期歸還者,每冊(件)每逾一日須課以新臺幣五元之滯還金,逾期滿30天者,其滯還金不再累計,改為每冊每逾一日停止借閱權一日。
  2. 借書逾期未還或未繳清滯還金前,停止其所有圖書分館(室)之借書權利。且不能辦理續借、預約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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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電子郵件通知

 

電子郵件(E-mail notice)寄送借還書通知服務

1. 借書到期通知 - 借書即將到期之前5天、 3天、 1天寄發。

2. 圖書逾期通知 - 圖書已逾期之後1天、 3天、 5天寄發。

3. 預約書到館通知 - 預約圖書已到館通知。

 

 

設定電子郵件

1. 本校讀者請登入圖書館後點選我的紀錄下於興大入口網使用電子郵件。

2. 校友請先至校友聯絡中心申請本校電子郵件帳號,退休人員請沿用校內帳號。

3. 校外人士及志工請提供常用的電子郵件帳號,請務必於本館讀者個人資料查詢網頁,新增完整的聯絡訊息,方便為您服務。

 

 

提醒您~借還書電子郵件通知係為圖書館之提醒服務,讀者仍應經常查詢個人借閱狀況,以維護個人借書權益;發生圖書逾期或預約書未取等違規時,不得以未接獲借還電子郵件通知作為減免逾期滯還金之理由。

 

週四, 06 六月 2013 00:00

還書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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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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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館設有還書箱,提供讀者還書

 

2.  讀者投入還書箱之圖書,其歸還日期以投入還書箱日期認定。

 

 

 

還書箱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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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書確認

web請於次日12點後登入系統確認已確實歸還

致電(04)22840290轉160 借還書櫃台洽詢,以確認還書手續是否完成。

e-mail2E-mail 聯繫圖書館

 

 

請勿投入還書箱

下列資料請勿投入,否則應負損壞賠償責任:

1.  圖書附件如磁片、光碟片等。

2.  多媒體中心借出的光碟(DVDCD)。

3.  無法投入之大型圖書。

4.  污損或受潮之圖書。